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6-06 09:24:00
据台湾“中时新闻网”报道,前民进党民意代表陈欧珀遭检举自2016年民意代表任内起,5年收受联兴国际物流公司贿赂,推动“商港法”修“法”并提案护航,涉犯“贪污治罪条例”不违背职务收贿、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等罪,遭检方认定涉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,裁定6月4日起羁押禁见2月,陈欧珀凌晨在法警戒护下,双手上铐,神情落寞步上囚车,载往台北看守所收容。
北院昨晚召开羁押庭,大批媒体记者守后在北院逮带裁定,当法官裁定羁押出炉,陈欧珀双手上铐,戴着口罩法警带上囚车,媒体不断在停车场车道口追问“你为什么要贪污、是否遭政治迫害?”但陈一脸落寞,没有回应快速走上囚车。随后送往台北看守所。
法官认为,陈欧珀经讯问后否认犯行,依他之供述、羁押声请书所载之各项证据及卷附证据资料,足认被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 条第1 项第3 款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路及不正利益罪、贪污治罪条例第6 条之1 财产来源不明罪、洗钱防制法第19条第1 项后段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。
法官指出,陈否认犯罪,并有事实足认被告有灭证及串供之虞,另他涉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,趋吉避凶为人之本性,本伴随有高度逃亡之虞,且观诸卷存出入境纪录,确实较为频繁,有相当理由足认他有逃亡之虞。
法官审酌陈所犯罪名,严重危害社会秩序,经权衡,复考量现今通讯软件种类繁多,联系管道发达,本案若仅命具保、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手段,实不足以确保后续侦查、审判或执行程序之顺利进行,自有予以羁押之原因及必要,6 月4 日起羁押2月,并禁止接见、通信。
来源:华夏经纬网